2008/03/0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教授,北大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曹凤歧:
再融资的目的必须清楚,必须是重大项目,带来新的繁荣,给投资者赚钱的机会。如果企业融资不当,市场可以“用脚投票”。但在目前投资者尚不成熟理性的阶段,作为监管层应该出面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政府应该监管,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审查。如果再融资行为不能给投资者带来利益,且影响市场的稳定,即使其董事会通过了,监管部门有理由做出限制。资本市场首先是投资市场,不是融资市场,有投资回报才能再融到资,如果让投资者害怕,就需要对再融资行为做进一步的思考与规范。对此,需要监管部门出台相关制度来约束。
编辑:赵琬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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