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反腐倡廉建设是胡锦涛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的新概念。但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的地位,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在党的文献中还是第一次。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教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反腐倡廉问题时,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说法,就是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在报告中一共讲到两次,即“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表明中央非常重视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工作。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是一个党的执政能力问题,执政能力有多方面的,其中反腐倡廉的能力是核心的能力。这个做不好,其他能力再强都可能成为反能力。
十七大报告已经给我们展示了反腐倡廉建设今后工作的路径、目标,我觉得应该是比较清晰的。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我们的政府权力如何得到规范,这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在运作权力的时候,如何更好地去规范自己的权力,不被异化,不去随意行使,对治理腐败很重要。
第二,政府权力在运作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公开透明,这对治理腐败非常有好处。
第三,今后治理腐败很重要的一点是,改革监督机制。改革到什么样的状态呢?我觉得从现在来看,我们可行的、可做的是对权力逐渐地进行分解,不要高度集权,高度集权必然要腐败。(李英华 孙艳敏 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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