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2006年11月09日 人民网
据报载,成都一名大学生被社会“混混”刺伤送医,由于没有及时缴够医疗费,医院没有积极和及时地做手术止血,导致伤者失血过多死亡。救治过程中,120救护车竟然不小心把伤者从担架上摔下,同伴哀求进行手术时医生冷漠的说不交钱不行。
近年来,患者因没有或无力缴纳治疗费,被医院拒之门外并最终导致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一直为人们所诟病。据报道,2005年6月24日,一名衣衫破旧的男子患重病横卧西安闹市,120赶到现场却未及时救治,这名患者最终死在街头;2005年8月17日,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仁山村村民郑铿弟因车祸被送进连江县医院抢救,因为差100多元钱迟迟输不上救命血,于3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而医院在“见死不救”“医德沦丧”等指责声中也满腹委屈——医院在类似情况下一旦履行“天职”,也存在自己买单的风险。
每一家医院都要考虑到自己的财政状况问题,如果一直要这样垫付下去,不知道有多少家医院还能维持久长“救死扶伤”的热忱。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医院的见死不救?北京大学法教授孙东东认为,关键在于“没有出钱的主体”,即政府没有救济措施,笔者赞同这种观点。解决医院见死不救或者说是确保医院“见危必救”的根本在于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因此,应当在财政支出体系内划出一块,设一个专项基金,一旦出现类似的情况,相关费用先从专项基金中按市场标准调拨支付。这应该是政府可以为百姓做到的事吧!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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