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信息来源: 《宁夏日报》
陈焕清是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纪检委民警,一级警督。1978年他从北京大学毕业,1980年从宁夏农垦科研所调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原郊区分局)工作至今。先后担任民警、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职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和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2003年,陈焕清被组织调到分局纪检委负责信访工作,他不顾自己年老体弱多病,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先后办理信访件300多起。对每起信访件都认真做好接待、登记、受理并亲自进行核实取证,形成调查结论。凡经过他手的信访件均做到了停访息诉。他不满足于做公安机关的“传达室”,而是按照实战部门的要求,主动办访、约访和走访,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社会面的公安涉法信访情况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建议意见,始终做一名信访工作的“战斗员”。
陈焕清时刻牢记,人民群众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将信访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放在首位,当好一名解决群众困难的“执行员”。赢得了群众的尊敬和领导的信任,真正做到了将矛盾处理在一线,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编辑:碧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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